法律定性: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都是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旨在保障合同相对方在对方不履行合同时能获得一定保障。核心分析:履约保证金是由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缴纳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履约担保,该保证金一般会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缴纳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若未履行合同,对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履约保函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承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银行承担保证责任需符合保函约定的条件。实务建议:对于履约保证金,要注意在合同中明确保证金的金额、缴纳方式、退还条件等。若发生争议,需留存好缴纳凭证等证据。对于履约保函,要审查保函的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银行的信用状况等。若保函出现问题,及时与出具保函的银行沟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据保函条款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要求银行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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