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孩子抚养权判给女方后,男方若想夺回抚养权,属于变更抚养权纠纷。2.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3. 核心分析:适用上述法律条款,需男方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孩子明确表示愿随男方生活,男方有稳定收入和良好居住环境等抚养能力。关键在于证明女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或自身具备更有利抚养条件。双方在抚养权变更中,都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需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4. 实务建议:男方应先收集女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女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孩子因与女方生活成绩明显下降等。然后与女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收集证据时注意合法性,如通过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老师证言、孩子的意愿表达等。诉讼中按照法院要求提供材料,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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