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孩子改姓涉及到父母对子女姓名权的协商与约定,属于身份关系范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同时,子女姓名的变更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父母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就孩子改姓问题达成一致,应遵循法律规定的可选姓氏范围及协商一致原则。权利义务:父母有平等协商决定孩子姓名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保障孩子姓名变更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关键构成要件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符合法律规定。实务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孩子改姓的具体情况,包括改姓原因、新姓氏等内容。收集好双方协商改姓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若日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改姓,可依据离婚协议及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起诉解决。法律程序上,先尝试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允许孩子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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