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公证处通常不会主动上门做遗嘱公证。遗嘱公证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这是为了确保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公证处需要当面询问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遗嘱内容等重要事项只有当事人亲自到场才能更好地核实情况保障公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2. 但存在特殊情况时经公证处同意可能会有变通安排。比如遗嘱人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前往公证处如长期卧床、患有严重疾病行动不便等。此时遗嘱人可以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自身情况。公证处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公证人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但这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充分的准备工作。3. 即使有特殊安排遗嘱人仍需满足一定条件。遗嘱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同时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形。公证人员在上门办理时也会严格按照公证程序仔细询问遗嘱人相关情况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所以通常公证处不会上门做遗嘱公证特殊情况需经申请并符合条件才有可能安排上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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