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分公司可以有财务负责人。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分公司必须有财务负责人,但从财务管理角度,设立财务负责人有利于分公司规范财务运作。3. 核心分析: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分公司的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税务申报等工作。权利义务方面,需按照总公司要求及法律法规进行财务管理,对分公司财务状况负责。关键构成要件:具备财务专业知识和经验,经总公司授权或任命。4. 实务建议:总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后,应出具明确的任命文件。分公司财务负责人需妥善保存财务工作中的各类凭证、报表等资料。若涉及财务纠纷等问题,及时与总公司沟通,并按照总公司指示处理。同时,遵守相关财务法规,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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