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交警包庇事故方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其应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定义务。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等行为。同时,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有依法公正处理、调查取证等职责要求。3. 核心分析:交警有法定职责公正处理事故,若包庇事故方,其行为违反职责。事故方可能因包庇逃避应承担的责任,如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会受到侵害,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和公正处理。关键在于有证据证明交警存在包庇行为,如故意不公正认定责任、帮助事故方毁灭证据等。4. 实务建议:首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交警处理过程中不合理的行为记录等。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对该交警的行为进行调查。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院有权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若涉及行政诉讼,可向法院提起,要求确认交警包庇行为违法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可要求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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