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婚后贷款的钱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存在特殊情况。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3. 核心分析:若贷款是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直接认定为共同债务。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贷款,是共同债务。比如购买日常用品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贷款,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是共同债务。关键在于债权人的举证。4. 实务建议:收集贷款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若发生争议,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需证明符合上述条件;夫妻一方认为非共同债务,要提供证据反驳。可咨询当地婚姻家庭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法律程序和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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