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公婆出资婚后购房,该行为涉及到夫妻财产关系及赠与关系的认定。2.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3. 核心分析:若公婆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夫妻双方,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若未明确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婚后受赠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赠与约定。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若公婆有出资相关凭证,如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注意查看其中是否有关于赠与的明确表述。沟通确认:可与公婆沟通,确认出资性质是否为赠与夫妻双方,最好留存聊天记录等证据。若产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进行认定。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然后法院审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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