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证跟是否离婚并无直接关联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手续如下:1.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 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3. 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自2016年起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目前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情况相对较少具体可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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