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在证明借贷关系方面具有一定证明力。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3. 核心分析:微信聊天记录要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需明确双方身份、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债权人有证明借款事实的义务,债务人可能会对聊天记录真实性、关联性等提出抗辩。关键构成要件是聊天记录能清晰反映借贷合意及款项交付。4. 实务建议:收集完整微信聊天记录,包括双方完整对话,不能断章取义。可对聊天记录进行公证或申请第三方存证。向法院起诉时,提交聊天记录原始载体及整理好的书面材料。起诉流程一般为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等。 如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可申请财产保全。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但需保证其证明力,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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