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刑拘后的取保候审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1.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应采用书面形式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2.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等。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3.提供保证方式: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保证人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条件;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情况确定。4.执行:决定取保候审的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然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由保证人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后予以释放。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规定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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