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1.维持决定:如果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行政复议机关会作出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这意味着该行政行为将继续有效。2.履行决定:当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时复议机关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比如行政机关对公民的申请事项拖延处理复议机关可要求其及时处理。3.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决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等情形之一的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决定会使原行政行为失去效力;变更决定则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内容;确认违法决定主要用于虽不宜撤销或变更但存在违法情形的情况。4.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的决定:若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了行政赔偿请求且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予赔偿的会在作出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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