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诈骗案已立案受害人的钱处理方式如下:1.公安机关侦查追缴:公安机关会全力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各种手段追踪诈骗资金流向。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资金账户等线索会依法进行查封、冻结尽力追回被诈骗的款项。2.返还程序:待案件侦查终结确认款项属于受害人被骗财物后会启动返还程序。一般由公安机关通知受害人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被骗经过、转账记录等以证明款项与诈骗案的关联性及自身权益。经审核无误后将按规定把追回的钱返还给受害人。3.如果部分追回:若仅追回部分款项会按照比例返还给各受害人。具体比例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各受害人被骗金额占总被骗金额的比例确定。4.若无法全部追回:当犯罪嫌疑人挥霍一空或资金已转移难以完全追回时受害人仍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退赔。法院会根据判决要求犯罪嫌疑人继续履行退赔义务在其有财产可供执行时逐步返还给受害人。总之受害人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提供线索以增加追回被骗款项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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