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需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所需证明材料如下: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你的户籍信息和身份关系身份证是证明你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2 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存在的法定凭证。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流程一般为:首先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然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接着经过冷静期(目前是30天)期满后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最后经审查无误发给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在具体要求和办理细节上存在一定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办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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