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负责人不可以是公司。具体如下:1 法律规定:清算组是在公司进行清算时依法成立的组织负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事务等。公司作为一个法人主体其本身不能成为清算组负责人。2 主体资格:清算组负责人通常由自然人担任。这个人一般是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产生或者由法院指定相关人员担任。3 职责履行:清算组负责人要以个人身份履行职责组织和领导清算组开展工作对清算事务进行决策和执行需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而公司无法直接承担这些职责。4 法律责任:在清算过程中如果因清算组负责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或债权人利益受损负责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不能替代承担这些责任。 总之清算组负责人必须是自然人以确保清算工作能够有效、有序地进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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