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公开收支明细业主一般不可以直接拒交物业费但有一定的解决途径:1 与物业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物业友好协商要求其按照规定公开收支明细。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通过沟通促使物业履行公开义务。2 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若协商无果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物业的工作要求物业公开收支明细以保障业主的知情权。3 向相关部门投诉:业主还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督促物业公开收支明细。4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物业长期不公开收支明细严重损害业主权益业主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要求物业公开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但在诉讼期间业主不能随意拒交物业费否则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总之业主应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物业不公开收支明细的问题而不能简单地以拒交物业费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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