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时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追加股东:1 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如果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等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4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申请追加股东时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情形通过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审查核实后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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