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行垫付:若车主不垫付伤者可先自行支付医药费保留好所有的缴费凭证包括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缴费发票等这些都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2 协商保险公司:伤者可联系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告知其事故情况及车主未垫付事宜看保险公司能否按照交强险的规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医药费进行先行垫付。3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例如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等情形。4 通过交警协调:告知交警车主不垫付医药费的情况请求交警出面协调促使车主履行一定的垫付义务。5 法律途径:待治疗结束后可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车主、保险公司等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已垫付的医药费以及后续的各项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事故经过、损失情况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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