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继承:1 对于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通常是基于特定的行政许可或合同约定而取得。比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但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继承原承包人的使用权而是基于承包合同的延续。2 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承租人死亡后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但这也不是继承使用权而是基于共同居住的关系和租赁合同的约定。3 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经营使用权等也不能直接继承。企业经营涉及众多复杂因素如经营资质、人员管理等无法像财产那样简单继承。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类似继承使用权的安排但本质并非继承。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合同约定等来判断。总之单纯的使用权通常不能像所有权等财产权益那样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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