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管辖法院: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被告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2 准备诉讼材料: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及事实与理由;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以及涉及子女抚养、财产情况的相关证据。3 向法院递交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经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缴纳诉讼费用。4 等待法院审理: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会出具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则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5 上诉: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整个起诉离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进行操作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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