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婚姻登记所需资料如下:1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需能清晰显示本人户籍信息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2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需如实填写确保信息真实。3 若当事人无法提交户口簿可提交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4 属于集体户口的需提交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5 再婚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能证明其婚姻状况的材料。6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准备好上述资料可提高办理效率顺利完成婚姻登记手续。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