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设置了30天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 特殊情况: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种诉讼离婚的方式不存在30天冷静期。 如果是诉讼离婚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也没有30天冷静期这一规定。所以协议离婚通常需要30天冷静期但诉讼离婚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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