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分手费是否构成敲诈勒索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来说,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分手费事宜,且金额合理,不具有强迫性等非法特征,通常不构成敲诈勒索。但如果一方以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对方给予高额钱财作为分手费,严重影响对方正常生活或造成其精神痛苦,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例如,通过揭露对方隐私、散布谣言等方式相要挟,迫使对方就范。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手段、获取钱财的数额等因素来认定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2004~2025年,27W+ 专业律师在华律网
解决了 5,000W+ 个问题
今日咨询:0 条,律师解答: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