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经过公证后仍然可以打官司。1.遗嘱效力争议:当对公证遗嘱的效力产生争议时比如认为遗嘱内容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无效的情形或者遗嘱继承人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就可能引发诉讼。若有人主张遗嘱是在被继承人受欺骗、威胁等非自愿状态下订立的就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请求法院确认遗嘱无效。2.遗嘱执行纠纷:遗嘱执行人在执行遗嘱过程中可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等产生纠纷。例如遗嘱执行人不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或者对遗产的范围、性质认定有误。继承人认为遗嘱执行人侵犯了其依据遗嘱应享有的权益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决执行过程中的争议。3.新遗嘱与公证遗嘱冲突:如果被继承人后来又订立了新的遗嘱与之前公证过的遗嘱内容不一致。此时继承人之间可能就遗产如何分配产生分歧从而引发打官司。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新遗嘱和公证遗嘱的形式及实质要件判断哪份遗嘱更具效力来确定遗产分配方式。总之公证遗嘱并不排除打官司的可能性在涉及遗嘱相关的各种法律纠纷时当事人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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