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又同居,对于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需区分情况:如果是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一般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责任。比如共同投资开店的债务。若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例如一方私自借高额赌债。2. 原离婚时已分割清楚的债务,仍按离婚协议或判决确定的责任承担,不因离婚后同居而改变。3. 总之,离婚后又同居,债务承担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债务产生的具体情形来判断,关键在于是否与双方共同生活等相关,以确定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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