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核心不取决于登记是否写女方名字,而在于财产来源、取得时间及夫妻约定,具体分以下情形:一、婚前购买1.一方全额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共同财产。2.双方共同出资:无论登记谁,均属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或均等,依约定)。3.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名下,属共同财产。二、婚后购买1.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无论登记谁,均属共同财产。2.用一方个人财产全额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属个人财产(需证明出资为个人财产)。3.父母出资:全额出资登记一方,属个人财产;部分出资的,属共同财产(除非明确仅赠与一方)。三、夫妻约定若双方书面约定房屋归共同所有,即使未登记女方名字,仍属共同财产(约定优先于登记)。综上,房屋是否为共同财产需结合上述情形综合判断,不能仅以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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