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贷款房的处理需结合房产取得时间、登记主体、还贷情况等因素,具体规则如下:1.婚后共同购买(含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但共同还贷)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清贷款为共同债务。双方可协商: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向另一方支付房产现值扣减未还贷款后余额的一半;或变卖房产分割价款。协商不成的,法院结合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等原则判决。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一般归登记方所有,未还清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登记方需向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3.婚前全款购买婚后加名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分割时可结合加名背景、双方贡献等因素确定份额,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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