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关系主体差异编外人员的劳动关系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实际在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2.用工稳定性不同编外人员的用工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劳动合同解除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期限受派遣协议约束,多针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稳定性相对较弱。3.待遇福利差异编外人员待遇由用人单位依据自身制度确定,虽与在编人员存在差距但相对稳定;劳务派遣人员待遇由派遣单位按协议约定支付,福利水平可能更低,且受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双重约束,缺乏稳定性。4.发展空间不同编外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常规岗位,部分可能有内部晋升或转编机会(依单位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无直接人事隶属关系,发展空间有限,岗位调整较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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