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伤残等级需结合具体情况由法定鉴定机构评定,无统一固定等级,核心考量因素包括:1.骨折部位:不同身体部位(如四肢、脊柱、颅骨等)的伤残评定标准存在差异;2.骨折严重程度:线性骨折、粉碎性骨折、开放性骨折等损伤程度不同;3.治疗后功能障碍:是否遗留关节活动受限、肢体感觉运动障碍、脊柱畸形等后遗症;4.适用鉴定标准:工伤纠纷适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人身损害纠纷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最终伤残等级需由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完整病历、影像学资料及查体结果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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