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具体标准如下:1.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的比例交纳。2.其他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的,按保全数额分段计算(1000元以下30元,10万元以下1%+20元,10万元以上0.5%+520元,最高不超5000元)。公告费:对方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的,按实际发生金额交纳。鉴定费:涉及财产评估、亲子鉴定等,按实际产生费用交纳。律师费:委托律师代理的,费用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无统一强制标准。3.费用承担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最终一般由败诉方承担,或按双方责任比例分担;调解结案或适用简易程序的,受理费减半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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