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共同还房贷离婚时的分割,需结合房屋产权登记、首付支付主体等情况,具体规则如下:1.产权归属与共同财产范围若房屋为婚前一方首付、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屋归首付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利息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2.共同还贷及增值的分割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向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总额(含本金、利息)及该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款。计算时,共同还贷对应增值可按“共同还贷金额÷(首付+贷款本金)×房屋增值额”确定(增值额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与购房时总价的差额)。3.特殊情形处理若房屋为婚后共同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结合双方贡献比例、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协商或判决分割(如一方取得房屋,补偿另一方相应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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