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存在以下核心区别:1.性质差异:遗嘱公证是对遗嘱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公证;继承公证是对继承人继承遗产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属于多方法律行为公证。2.办理时间:遗嘱公证于立遗嘱人生前办理,此时遗产未发生继承;继承公证于立遗嘱人死亡后办理,系遗产继承开始后的公证。3.办理主体:遗嘱公证由立遗嘱人本人单独办理(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继承公证需全体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共同到场(需确认继承资格及意思表示一致)。4.审查重点:遗嘱公证审查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性、遗嘱内容合法性;继承公证审查遗产范围、继承人范围、继承意思表示一致性等。5.效力作用:遗嘱公证是立遗嘱人处分财产的意思证明,不直接转移遗产;继承公证是继承人取得遗产的证明,可作为遗产过户等手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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