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后又写承诺书的效力需结合两者性质、内容及法定要件判断:1.若承诺书涉及遗嘱处分的财产且与遗嘱冲突:遗嘱为单方处分遗产的法定行为,需符合自书、公证等法定形式;承诺书若仅为普通承诺(未满足遗嘱法定形式),不能替代遗嘱,遗嘱效力优先;若承诺书符合遗嘱法定形式,则视为新遗嘱,以最后订立的为准(多份遗嘱内容冲突以最后一份为准)。2.若承诺书不涉及遗嘱处分的财产,或与遗嘱无冲突:两者效力互不否定,分别按各自性质处理:遗嘱按继承规则执行,承诺书按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判断(需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3.承诺书本身需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行为人有相应行为能力、不违反公序良俗等),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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