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师函不等于被起诉,二者存在明确区别:1.性质不同:律师函是律师受委托人委托,向特定对象发出的单方告知文书,目的是催告履行义务、警示法律后果等,不具有司法强制力;起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为,需经法院立案受理后才正式启动诉讼程序。2.法律效果不同:律师函仅为权利主张的通知,不产生诉讼系属效力;起诉经法院立案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双方需按诉讼规则参与庭审、举证等。3.后续走向:收到律师函可能是委托人希望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未必会起诉;若协商不成,委托人才可能选择起诉,但收到函件本身不代表已被起诉。综上,收到律师函仅表明对方已委托律师主张权利,未进入诉讼程序,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妥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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