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的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需结合扶养关系及死亡顺序判断,核心规则如下:一、代位继承的法定前提代位继承仅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由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得的遗产份额。二、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对代位继承的影响1.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享有对继父母的继承权,其子女无代位继承权;2.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继父母的「拟制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此时若继子女先于继父母死亡,其子女(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代位份额以继子女应继承的份额为限。三、结论继子女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①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②继子女先于继父母死亡。若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则无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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