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含诉中及诉前)流程如下:1.提交申请: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明确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保全请求(具体财产标的及数额),事实理由(如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等可能影响判决执行的情形),并附保全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股权等具体信息)。2.提供担保:申请人需按法院要求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金、担保保函、实物/权利担保等;诉前保全担保数额一般不低于保全数额,诉中保全担保数额以足以弥补保全错误损失为限(通常不超保全数额30%)。3.法院审查:诉前保全需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中保全一般48小时内审查;审查重点为申请是否符合保全条件、担保是否合法有效。4.裁定与执行:符合条件的,法院裁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立即执行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不符合的,裁定驳回申请。5.后续处理:保全期限届满前可申请续行保全;案件审结后,胜诉方可申请执行保全财产,若保全错误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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