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离婚时子女不满一周岁(属不满两周岁范畴)的抚养权处理规则如下:1.原则性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该规定基于婴幼儿对母亲的生理依赖及更适宜的照料需求,系法定优先考量因素。2.例外情形:若母亲存在不宜直接抚养的法定情形,可由父亲直接抚养。具体包括: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且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如母亲被采取强制措施无法照料等),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需注意,父母双方均负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直接抚养方的确定不免除另一方的抚养责任(如支付抚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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