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让探望孩子,可按以下方式处理:1.优先协商沟通探望权是法定权利,双方可就探望时间、方式等重新协商,明确具体安排并达成书面一致,避免矛盾升级。2.申请强制执行若协商无果,可凭生效离婚文书(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拒不配合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督促其履行协助探望义务(注:强制执行不直接强制带走孩子,重点在于督促协助)。3.特殊情形处理若对方主张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需提供证据并通过诉讼变更探望安排;若己方探望权受阻,可同步收集对方拒不配合的证据(如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作为后续维权依据。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