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发生事故后,责任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若拼车行为属于无偿的好意同乘,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公平原则,对于非因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事故,驾驶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可能会适当减轻。比如,驾驶人因一般过失引发事故,对同乘者的赔偿责任可能会低于正常客运情形。其次,要是拼车过程中存在费用支付,形成了事实上的客运合同关系。此时,驾驶人就需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若因驾驶人的过错导致事故,应按照客运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乘客进行全面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再者,若事故是由第三方的过错造成,比如第三方车辆违规行驶导致碰撞等,第三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驾驶人有协助乘客向第三方索赔的义务,若驾驶人存在过错导致未能有效协助索赔等情况,也需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一定责任。最后,事故责任认定还需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是确定各方责任比例的关键依据,以此为基础,明确各方在事故中的具体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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