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时,彩礼是否退还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在判断是否“确未共同生活”时,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是否有过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等。而对于“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要以离婚为条件,并且困难是因给付彩礼造成的相对生活困难。
此外,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彩礼一般无需退还。彩礼给付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当婚姻关系持续稳定时,彩礼的赠与目的已实现,通常无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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