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四年且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是否退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对于已同居四年且结婚一年的情况,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彩礼通常无需退还。因为在长期共同生活过程中,彩礼的用途等因素已使得其性质发生变化。不过,如果能证明彩礼给付导致自身经济陷入困境,或有其他符合法定退还彩礼的特殊情形,也可主张退还。需注意的是,具体判断要综合考虑各种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来确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