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在供车和在供房的处理方式如下:
在供车方面,若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由一方取得车辆所有权,并由其承担剩余贷款债务,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也可协商由一方继续供车,待贷款还清后再进行分割。
在供房方面,同样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先协商确定房屋的归属,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负责继续供房并承担相应债务,未取得房屋一方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若双方均无力继续供房,可考虑出售房屋,对所得款项进行分割。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意愿来确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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