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孕退婚的情况下,关于彩礼钱的退还问题,法律有如下规定:一般而言,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在离婚时也有权请求返还彩礼。但对于怀孕退婚的情形,虽法律倾向于保护女方权益,但在彩礼退还方面,仍需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等因素。若女方存在过错,如故意隐瞒怀孕等情况,男方可适当少退或不退彩礼;若双方均无过错,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彩礼的退还比例。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