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五个孩子中有一个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时,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家庭内部应尽量进行沟通协商,了解不赡养的原因,尝试通过亲情和道德的力量促使其履行赡养义务。若沟通无果,老人或其他子女可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提出调解申请,由他们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赡养的子女承担赡养责任,支付赡养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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