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异地子女不赡养父母,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准备好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承担护理等费用,并阐述事实与理由,说明子女不赡养的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证据,例如父母生活困难的证明、子女收入情况证明、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证人证言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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