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后若对孩子抚养权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需提交上诉状,明确阐述不服一审判决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理由及事实依据。
上一级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一审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法庭调查情况等。经审查后,可能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或者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若错过上诉期,还可在判决生效后,依据新情况、新理由,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但申请再审难度较大,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原判存在错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公正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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