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抚养权的判定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可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院判定时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程度、有无不良嗜好等,以确保孩子能在最适宜的环境中成长,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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