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被告未到庭,法院仍可能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非被告是否到庭。
即便被告缺席,原告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长期分居、家庭暴力、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判决准予离婚。
然而,若原告证据不足,无法有力证明感情破裂,被告缺席又导致法院难以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而是会根据具体情形,再次安排开庭或进一步调查核实,以确保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总之,被告未到庭不必然影响离婚判决结果,关键在于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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