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作为根本出发点。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抚养能力涵盖经济状况、居住环境、健康状况等;抚养条件包括教育程度、陪伴时间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存在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若双方均要求抚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优先抚养情形的,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其意愿会被充分尊重。
总之,抚养权判定需全面权衡各种因素,确保孩子能在适宜环境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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