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存在要回的可能,但需符合法定情形。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女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等,男方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裁决。总之,男方虽有机会要回抚养权,但要基于法定合理情形并通过合法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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